1、忠于职守、廉洁奉公,自觉抵制违纪违法行为,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会计法》。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不得私设小金库。
2、负责本单位的收费工作,严格执行收费项目,按项目、按标准收费,收费后及时解交银行,不得坐支,不得挪用公款。
3、严格审核原始凭证,拒收虚假票据,对原始凭据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各项收支凭证必须先审后付,把好出纳关。
4、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应及时编制记账凭证,做到“日清日结”。每天结出现金余额并与实际库存进行核实,按时与会计核对账目,及时与银行对账,做到账账、账实相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5、保管好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各种收据、库存现金。
6、积极主动配合上级对财务工作的检查、审计等,如实完整地提供一切会计资料和信息。
7、积极主动配合会计人员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