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办公会会议制度
为加强和改进学校行政领导工作,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促进学校行政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主要任务
1、传达上级和学校支部委员会的重要决定,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2、研究关于教学、教研及学校重点工作的方案及实施措施。
3、讨论决定学校上报的重要请示、报告。
4、听取各分管领导的工作报告,并共同进行研究。
5、其它应由校长办公会讨论的问题。
二、会议的相关规定
1、会议由学校领导班子组成,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2、议题由各分管领导提出,校长与分管领导协商确定。
3、校长负责会议的召集,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4、办公会需要主要分管领导全部参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除事情紧急外需要另定时间。
5、办公会要做好记录,如需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可提前通知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列席人员由召集人决定,并向会议成员通报。
三、议事原则
1、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需要集体讨论,任何个人和少数人不得越权决定。如事情紧急,需事后向办公会报告。
2、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既要在集体领导下工作,又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3、办公会讨论决定问题要人人负责,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参加会议。对不同意见要及时提出,以利于正确决策。
4、办公会的内容应做好记录,由分管领导执行或进行公示。
四、决定事项的实施要求
1、对于办公会决策内容,分管领导要积极落实,保证效果,就相关问题分管领导有正面解释的义务。
2、办公会的决定,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如确有需要,需向校长申请,重新召开办公会进行复议。
3、对于紧急事项校长有先决定,后向大会汇报的权力。
下营镇镇东中心小学
2018年3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