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后勤管理制度
一、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1、每年要合理编制学校预算,达到收支预算平衡。
2、严格经费收入管理,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
3、坚决不设帐外“小金库”,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指标。严格遵守现金使用规定,不套取,不挪用现金。
4、财政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政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出,不得虚列虚报。
5、严格履行审批、报销手续,凡购买物品需要预先提出经费审批,专款专用。报销要有符合规定的手续和凭证。
6、外出人员一定要按指定地点办事,不准借机探亲、访友、游山玩水,发现不正当的旅费,不予报销。外出丢款由个人承担。
7、严格审查购物单据。对购买物品,要三章俱全,验收登记入帐,禁止白条子上帐。
8、要及时上好帐,每月终了将记帐凭单装订成册。对手续不完备、支出不合理的单据要予以纠正。
9、教育经费不准外借,如有人生活发生困难,可向工会互助金借款。财务人员如自行借款要追究责任。凡是到市内或省外医院就医的,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按经费开支范围执行。
二、教学楼管理与使用制度
1、班主任是教学楼使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学校要建立检查制度,落实到人。
2、学校对各班公物实行包干责任制、财物损坏赔偿制,所有楼内财产由学校登记。财产物资正常的损坏由学校及时修理,各班要及时汇报财产物资使用的情况。故意损坏的由当事人按照学校规定赔款后修理。
3、使用人要爱护楼内一切设施,做到:手不摸墙,身不靠墙,脚不踩墙,不在楼内玩球,不把墨水、脏水撒在墙上,不在墙上乱涂、乱画、乱贴;不准乱敲黑板;不准乱开、乱关日光灯、电视机,不准乱推、乱拉铝合金门窗,不准踩蹬楼梯扶手。
4、各班的卫生、门窗的开启、灯、黑板等公物的使用,由值日生专人管理,班主任具体负责财产的使用保管检查工作。
三、学校物品购买制度
1、采购设备、物品必须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和财务支付能力,本着勤俭节约、优质优价的原则,货比三家、精心选购。
2、采购设备、物品必须在学校年度财务综合预算范围内。500元以内由校长决定,500—2000元由学校“三重一大”小组研究决定,2000—5000向中心校请示,5000元以上向区教育局请示。
3、购买物品需提供合理票据,且手续齐全,否则不予报销,且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学校物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1、根据工作需要,购买办公用品及杂品。做到有计划性和适用性。并认真履行审批手续。
2、严格按限额进行发放,坚持超支不发、节约留用的原则。
3、除办公用品及杂品外的其它固定资产均由各部室主要负责人领取,如有丢失、损坏,应及时报告,以便酌情处理。
4、保管员必须清楚地掌握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经常整理与清扫,必要时要实行防虫、防腐等保全措施。
五、班级物品管理制度
1、班级物品实行管理责任制,由班主任负责组织领导,检查督促。
2、班级由班委会指定专人监管班内各种物品的管理工作。
3、班内的物品实行“谁用、谁管、谁负责”的办法,各种物品做到责任到人。
4、学校由专人对班内物品进行管理,学期初登记数量,签定责任状,学期末进行检查验收。并把班级物品管理情况做为考评班任工作业绩的条件之一。
5、学校物品必须严加爱护,损坏物品必须赔偿。具体数额,可视情节实际情况赔偿(原则是按成本计算,对有意破坏者可适当赔罚)。
六、学校环境管理制度
1、不准随便砍伐、挖掘、搬移树木。如确因基建修缮需要者,必须与学校联系,报校领导审批同意。
2、不准在树上钉钉子、拉铁丝、拉绳或直接在树上晒衣服。不准将自行车等物依靠在树干上。
3、不准在绿地上堆放物品、停放自行车和进行体育活动,更不准践踏草坪。
4、不准采摘花朵、果实、剪折枝叶。
5、不准向草坪、花坛和水池等绿化场地抛扔果皮、纸屑、杂物、吐痰、泼倒污水。
6、不准在校园内吸烟。
7、各班定时打扫室外卫生。
七、校园绿化制度
1、学校每年春季要按计划购买花种、花苗,及时做好绿化工作。
2、种植花草树木要及时浇水、修剪、培土、扶正、治虫等,要及时提供营养,保证长势良好。
3、花坛、草坪内要保证清洁无杂物,无枯枝烂叶。草旺盛期应适当增加除草次数,修剪的杂草、废枝应及时清理处置。
八、保安室管理制度
1、教职工及学生(学生家长)一律不准在保安室逗留。
2、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无事谢绝其他人员进入校园。
3、本校师生和外来人员没有领导批准,而携带公物出校的,保安有权检查、没收扣留,不听劝阻者,经记录后,报请学校领导处理解决。
4、保安24小时值班,其中学生上课期间两名保安在岗履行职责。
5、保证保安室卫生,并将安保器材定期维护,存放在合适卫生,便于使用。
九、安全消防制度
1、学校成立安全消防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后勤相关人员、班主任组成,负责安全消防教育及日常工作。定期对全校师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及培训。
2、掌握防火措施,明确防火器材的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
3、经常检查各部位的电源、电线、水源、暖气等,发现问题后及时处理。
4、实验室、仓库等重点部位要有防范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办公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私拉电线,使用电炉子、电暖风等电器。
5、经常教育师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领导对安全工作要十分重视,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位,领导包片,重要部位要专人负责。
6、学校建设微型消防站,备好消防器材,如:锹、桶、钩、灭火器、消火栓等。
7、一旦发生火警,要及时采取紧急措施。
火警电话:119
十、 安全用电制度
1、学校用电要指定专人负责,其他人不许随意动用。
2、非管理人员严禁随意拆卸设备或带电移动设备。电器指定专人负责,其他任何人不许随意动用。
3、管理人员应随时注意检查供电线路的可靠性、安全性及稳定性,若有故障应及时排除。
4、人员离开时,应检查电源总开关是否切断,所有设备在无人情况下应该断电。
5、随时对学生进行安全用电教育。
6、各科室未经批准,不准使用电器取暖,不准用电饭锅、电熨斗、电吹风等非教学用电器。
十一、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必须向区卫生行政部门领取卫生许可证。
2、学校食堂的环境、卫生设施好,生产用水、个人卫生、生产用具、贮存、消毒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3、食堂的生产经营人员按规定经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4、师生用餐采用新鲜洁净原料制作,严禁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用的食品供师生用餐。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规定。师生集体用餐不得直接供应未经加热的食品,制售凉拌食品菜肴必须保证卫生质量。
5、学校设有学生洗手、餐具清洗、消毒设备和符合卫生标准的饭菜、餐具暂存场所。
6、学校要设专职人员负责学校师生饮食卫生的管理工作,制定详细管理方案,明确各部门和各人员职责,强化监督、检查,预防学校食物中毒、投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7、学校到指定地点购买食品,食品必有“三包”。
十二、电暖器管理制度
1、冬季取暖前对供电线路、电暖器设备请专业人员检修。
2、电暖器上不得覆盖任何物品,桌椅等物品留出30厘米以上距离。
3、班主任及各室负责人要经常检查电暖器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向后勤人员汇报。
4、取暖设备出现任何问题都要请专业人员维修,自己不得拆卸等。
5、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取暖教育,并做好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