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分工与职责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更好地发挥学校在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过程中的推动作用,促使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
二、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
(一)语言文字规范化领导小组
组长:张永全(校长)
副组长:王叔明(副校长)王爱国(教导主任)
成员:教研组长卢建国、王雨蔚、宋慧娟
(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小组
组长:王爱国(教导主任,兼副组长工作和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分管领导)
组员:全体教师
三、工作职责:
(一)组长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及各种规范标准,组织开展、实施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宣传活动。
2、加强领导,统一布局,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的整体发展规划中。管理和监督本校的语言文字工作。
3、负责严把学校公文、会议标语、宣传标语用字规范关。
4、负责组织对教职员工用语用字规范化工作的督查。
5、负责将教学用语用字规范化工作纳入教学督导、检查、评估内容。
6、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各级各类推广普通话和书写规范汉字的活动。
(二)副组长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2、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及总结,并做好资料的收集、归档。
3、负责收集整理各项宣传教育工作中关于语言文字规范的材料并归档。
4、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宣传,规范、制作、悬挂校园内关于语言文字规范的标语牌,营造良好的环境促进语言文字工作的正常开展。
5、建立、逐步完善语言文字工作档案。
6、加强教学管理,指导教师在教学中推行普通话和规范使用汉字。强化训练,切实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三)组员职责
1、教研组长做好教学常规管理过程中的语言文字规范方面检查、指导工作。
2、班主任负责班级的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工作,负责本班学生的评价工作。
3、语文老师负责课堂教学过程中学生规范用语、规范用字的指导,贯穿于语文教学的“听说读写”全过程。
4、信息技术学科教师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的网站更新、维护工作。
下营镇镇东中心小学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