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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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共天津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津党教〔2018〕45号
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育系统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央精神和市委工作部署,现将《关于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
2018年4月10日
关于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的
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和市委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关于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工作安排》(津党宣发[2018]5号)的部署,紧密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就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宪法宣传教育进校园,紧紧抓住课堂教学、学校文化、主题活动等形式,紧紧依托互联网、新媒体和学校宣传阵地等载体,坚持与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相结合、与青少年法制教育和教育系统学法用法相结合,坚持课上课下相结合、网上网下相结合、校内校外相结合,进一步动员和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不断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提高法治素养,进一步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为各级各类教育在新时代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供强大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重点任务
1.制定印发《教育系统关于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工作的通知》。按照中央和市委关有关意见和通知精神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对教育系统各单位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工作要求,狠抓各项任务落实。
2.组织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4月中旬前,教育系统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安排一次集体学习研讨,专题学习宪法和宪法修正案,深刻领会和把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各单位要将中心组集体学习情况及时报送市委教育工委。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以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为契机,认真学习掌握宪法专题的有关内容。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党员开展宪法学习。
3.统筹抓好宪法宣传教育课堂主渠道。在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类课程中落实好宪法修改后的相关教育内容。小学教育阶段,低年级要在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中设置专门课时,安排宪法和法治教育内容;高年级要加大宪法和法治教育内容在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中的比重,原则上不少于1/3。初中教育阶段,采取思想品德课中设置专门教学单元或者集中在某一学期以专册方式实施教学。高中教育阶段,思想政治课要设置专门的宪法课程模块,可以采取分册方式,将宪法和法治教育作为思想政治课的独立组成部分,或者加大法治教育选修课的课时。高等教育阶段,把宪法和法治教育纳入通识教育范畴,开设法治基础课或者其他相关课程作为公共必修课,法学学科要围绕宪法修正案更新有关授课计划、教案和课件。同时,按照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组织编写宪法学习教案,安排一定课时开展宪法专题讲座。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发宪法和法治教育相关的校本课程。
4.深化宪法宣传教育融入师生日常学习生活。将宪法专题学习纳入教师政治和业务学习的重要内容。教育系统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主题班会、演讲和征文比赛、升旗仪式、开学及毕业典礼、班队会、法制宣传栏、模拟法庭、普法宣讲团进校园等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将宪法教育实践活动纳入综合实践活动中,确保每个学生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通过与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场所以及社区联手,协同推进宪法教育共建活动。
5.组织开展宪法进校园宣讲活动。教育两委领导干部确立学校联系点,带头走进校园,与广大师生共同学习宪法、宣讲宪法。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也要采取不同的方式,深入课堂和干部师生进行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宪法专题讲座,聘请专家解读宪法修正案。精选青少年学法用法典型案例,进行专题宣传教育,以通俗易懂、轻松活泼的方式,推动以案释法工作有型有态。
6.组织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开展天津市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各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学生利用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开展网上学习、网络竞赛等活动。5月上旬市教委举办第二届天津市学生“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演讲比赛、宪法知识竞赛,选拔推荐优秀选手参加10月份由教育部举办的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比赛。
7.启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会同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调研,整合社会资源,推进天津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工作。
8.组织开展纪念“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宪法日当天,教育两委选取一个主会场与教育部普法网联网,开展专题活动。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官网推介、公告栏开设专栏,张贴宪法宣传海报等形式,拓展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渠道,组织开展宪法宣誓、主题报告演讲、主题班会、晨读宪法等系列活动,营造强大学习宣传声势,培养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意识和国家意识。
9.组织开展教师法治培训和教学基本功大赛。举办全市中小学教师法治教学基本功大赛,聚焦法治课堂教学效果,提升中小学法治教师专业能力。依托高校思政课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的能力建设。继续选派优秀中小学校长、教师参加依法治教能力提升“国培”计划,通过市区分级培训的方式确保每位教师每年接受不少于10课时的法治培训。实施中小学法治教育骨干教师专项培训,推进法治教育名师培育计划。充分利用“全国法治专题教育直播课堂”等优质教学资源,组织高校教师参加教育部举办的高等学校依法治校专题培训和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的法治专题网络培训,提高高校教师队伍法治素养。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教育两委成立宪法和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教育系统宪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处和法制处。教育系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根据本单位实际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的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
2.强化任务落实。要把宪法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工作紧密结合,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高质量做好规定动作,谋划实施自选动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中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政治纪律和责任担当,加强阵地建设管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3.完善评价机制。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效果评价机制,将学校宪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情况作为依法治校示范校、依法治教示范区和学校达标建设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内容,纳入综合(平安建设)工作考评。
4.落实工作保障。教育两委将宪法和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教育系统各单位要把宪法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保证人员到位、组织到位、经费到位、效果到位,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印发